2015年7月20日17时许,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旭祥煤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目前,经相关部门初步核定被困矿工人数为12人。
一旦发生矿难事故,就会危及到煤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煤矿安全事故对人的伤害有哪些呢?本安全网致力于公共安全的小编就为您分享一些煤矿灾害防治的安全常识供您参考。
旭祥煤矿昨日发生水害事故 面对矿难我们应如何自救
一、窒息、饥饿、脱水及溺水:
因矿山冒顶塌方,祖业人员可被塌方的狂顶,通道的山石泥土掩埋、挤压、砸伤,发生、呼吸困难、颅脑外伤、脊柱脊髓损伤、骨折、内脏损伤、出血、挤压综合征等。矿山透水淹没作业区及通道,被困者若长久得不到救援,可因淹溺而伤亡,或因空气、食物、饮水的短缺,造成缺氧、饥饿与脱水,严重时可危及生命与健康。
二、烧伤与爆炸伤:
因矿下作业失当,作业场所、通风不良,瓦斯、煤尘积聚,当被违章作业的明火点燃时(矿山作业时一定要使用防爆设备),即可发生瓦斯爆炸、矿井火灾。在火灾高温和爆炸高压及次生火源相互作用下,火势极易蔓延,加剧事故危害。受大火及爆炸事故殃及的人员,难免烧伤、爆炸伤,甚至死亡。
三、中毒致伤亡:
矿井聚集的瓦斯,本身就是有毒气体,火灾、爆炸形成的大量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也都是对人有害的气体。当积聚到一定浓度时,可致人咳嗽、胸闷、气急,甚至肺水肿、脑水肿、昏迷而死亡。
四、其他伤害:
人长期被困于黑暗中,一旦救援后接触光线,即使对常人不是很强,也可能导致失明。
佰佰提示:
旭祥煤矿昨日发生水害事故 面对矿难我们应如何自救
其实最好的救援就是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矿业主、矿工及其行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