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简章
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若报考考生总人数少于学校计划,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考考生人数多于学校计划,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面试”方式,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对于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及2021年对口升学考生,根据学生成绩及我校报考情况划定免试录取线;对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报考国控专业的已通过黑龙江省卫健委审核人员免试录取;对于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采取“职业技能+面试”方式,职业技能由我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遇考生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面试成绩依次参考录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以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但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参加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性别及身高要求如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肢体残疾不宜就读医学类相关专业,请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