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预收账款损失

现在的生意,出现真正的预付账款是极少见的。 而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账款,来自“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两个账户的借方余额。那么怎样认定预收账款损失呢?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呢?下面https://www.nc005.com/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

(2)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3)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

(4)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上述情况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三)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四)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五)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六)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七)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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