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劳动者都听说过遣散费,是指用人单位解散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那么孕妇遣散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就一起随https://www.nc005.com/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孕妇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孕妇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孕妇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孕妇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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