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患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明细表列明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那么一般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期限多久呢?随https://www.nc005.com/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我么一起来看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小编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的是,保险期限为一年,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首次承保的业务追溯期为零年,在续保的情况下可以设定追溯期。
那么,大家知道这项保险的相关责任都有哪些吗?
第一条 在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患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明细表列明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1,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
2,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用具费,丧葬费。
3,由于医疗事故而应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4,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或伤残所需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二条 本保险第一条所列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患者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和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尸体检验费等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本条所列费用每次合计不超过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并在每次赔偿限额以外另行计算。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仔细阅读,让更多的朋友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