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赔偿协议无效。
当事人对其内容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则可撤销。除以上无效可撤销情形外。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