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8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许鸿峰、王建忠、独立董事甘为民、牟介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温岭博华水务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7,600万元,期限不超过16年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资金主要用于温岭博华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办理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并购完成后持有的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为条件,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5年,用于支付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并购事项部分股权转让款,并授权管理层办理贷款及质押等有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办理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8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办理贷款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2016年10月24日,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对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康宇”)进行增资以及以人民币8,700万元受让蒋介中持有的无锡康宇43.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并购”)。本次并购事宜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无锡康宇合计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并购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完成了对无锡康宇的增资事项,公司持有无锡康宇7.5%的股权,剩余43.5%的股权转让事宜尚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并购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
2、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办理贷款的议案》,为支付本次并购事宜的部分股权转让款,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温岭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银行贷款,期限5年,并以本次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的无锡康宇51%股权提供质押办理该笔贷款事项。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贷款及质押等有关手续,包括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