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个人资料信息及简介

  朱熹

  中文名称: 朱熹

  又  名: 号晦庵 字仲晦 字元晦 紫阳

  性  别: 男

  所属年代: 宋代

  民  族: 汉族

  生 卒 年: 1130~1200

  生平简介

  朱熹(1130~1200) 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元晦、仲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侨寓建阳(今属福建)。曾任秘阁修撰等职。主张抗金,并强调备战。被主和派韩侂胄等目为“伪学”。平生广注儒学典籍,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至自然科学均有贡献。在哲学上发展了二程(颢、颐)关于理气关系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建立起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世称程朱学派。其学认为:理、气不能相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又断言:“理在先,气在后”;“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强调“天理”和“人欲”的对立,要求人们放弃“私欲”,服从“天理”。教学授徒五十余年,认为“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朱文公文集》卷十四《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二》)。又提出对自然变化的科学见解,如关于阴阳二气的宇宙演化说,如从高山上残留的螺蚌壳论证地质变迁(原为海洋)说等。其学说在明清两代被确立为儒学正宗,并影响至ò8国、日本等国,如日本德川时代,“朱子学”颇为流行。其博览和慎思精神,对后世学者影响至深。所著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诗集传》、《楚辞集注》,及后人所编纂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

  朱熹,祖籍歙州婺源县(今属江西),生于南剑州尤溪县,曾寓居建州崇安和建阳(以上今皆属福建)两县。绍兴十八年(1148),登进士第。二十一年,铨试及格,授左迪功郎、泉州同安县主簿。任满归乡,被差监潭州南岳庙,拜李侗为师。一再辞去官职,专心著书讲学。宋孝宗淳熙间(1174~1189),历任知江西南康军、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等。宋光宗时,历任知漳川、秘阁修撰、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宋宁宗初,升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庆元二年(1196),被反对派弹劾,落职罢祠。庆元六年,病死。嘉定元年(1208)谥“文”。

  朱熹最初积极主张北伐抗金,后来变为“合战、守之计以为一”,最后成为坚定的主守派。做地方官时,在福建、浙东实行社仓法,在漳州推行经界法,企图补救时弊。朱熹早年研习儒家经典外,还学佛教禅学、道经、文学、兵法等,无所不学。追随李侗后,遂为程颢、程颐之四传弟子,专心攻求义理之学。同时,又汲取了周敦颐、张载等人以及禅学的部分学说。在宋孝宗赵眘时,集北宋以来各派理学的大成,逐步建立起完整而系统的理学体系。朱熹的理学主要包括哲学义理和伦理道德学说。朱熹以“理”作为自己哲学体系的基本范畴,明确阐述“理”与“气”的关系,认为“理”产生于天地万物之先,即“理”先于“气”,“气”依“理”而存在。万物有万理,万理的总和就是“太极”,太极即“天理”。跟天理对立的是“人欲”。“圣人之教”是要人们“存天理,灭人欲”。人的天性本来都是善的,只因各人禀受的“气”有所差别,所以气质的性有善恶、贤愚的不同。由此提出了“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居敬”等一系列理论。朱熹还把传统的纲常学说加以理论化和通俗化,把三纲五常当作当时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认为纲常伦理是永远存在、“不可磨灭”的。朱熹知识渊博,著述丰富,涉及各个领域,主要有《四书章句集注》、《楚辞集注》、《诗集传》、《资治通鉴纲目》、《宋名臣言行录》,以及由门人编纂而成的《朱子语类》、《朱文公文集》等。朱熹生前在政治上并未取得较高的权位,但在社会上讲学授徒、著书立说,影响广泛。死后,其学说和著作得到宋理宗赵昀的推崇。从此,朱熹的学说成为理学的正统,理学成为官方哲学,朱熹也被后代统治阶级尊为“大贤”,其学说对后世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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