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同城,监护人保证书
监护人声明:
本人愿意作为 (国籍)学生 (姓名)在北京市新英才学校学习期间的监护人,并担保如下事项:
1. 对被监护人在中国学习期间负全面责任;监督该生不从事来华学习目的以外的活动并遵守中国的法
律;代表被监护人承担在中国法庭及其他法律机构为其争取权益的职责。 2. 督促该生努力学习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与被监护人所在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就学业和生
活上的问题代表被监护人在校的权益。 3. 负责为被监护人办理在中国的合法居留手续,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前,负责办理延期手续。 4. 负责为被监护人安排在中国学习期间的住所和校外生活,并保证被监护人的安全;对于住校学生,负
责其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在校外的学习、生活及人身安全,并保证周日晚或节假日结束前一天晚上按时将学生送回学校;负责妥善保管被监护人的财物和重要证件。 5. 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为被监护人安排旅程。
6. 负责该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疾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处理工作。 7. 督促该生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如该生不能支付将由本人负责支付。
监护人信息: 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在京工作单位及地址: 在京住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邮:
国籍:
暂住证/居留许可号码:
性别: 男 □ 女 □
监护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