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骑摩托车保证书
为营造一个文明、清洁、健康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稳定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校园环境管理规定》,学校教学区及学生公寓内禁止饲养家禽、宠物,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的规定。为避免家禽、宠物疫病感染,特别是重大人畜共患病的传播与扩散,以及进一步保障学生校内出行安全,物流学院重申:要求学院全体学生在校内不骑摩托车不养家禽、宠物。我班级辅导员和全体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一、加强纪律性,严格按规定执行,保证在学校内不养家禽、宠物,不骑摩托车;
二、如个人养有家禽宠物,本周内自行处理;个人摩托车从本日起坚决不骑;
三、规范自身言行,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学校“禁止在校内养家禽、宠物和骑摩托车”的规定能得到有效落实。
四、发现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
保证人(签名):(辅导员)
班全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