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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不同教,古法何在?君王无复仇之心,何谓礼?春秋战国时期的商鞅
群雄并起,诸国强盛,七国争雄,五国争霸,是一个动荡而辉煌的古代时代。这个时期,思想上有许多流派,其中对中国影响最深远的应该是儒家、道家和法家。
#儒学重视道德礼制,道家更多的是对人生本性的哲学思考,与此相比较,法家是真正具有准确标准可供世所用的思想。这位法家的代表是秦朝的商鞅。
出生于公元前395年的商鞅,原来是卫鞅的儿子,自幼就喜爱刑罚法,还收集了许多相关书籍供人研读,二十年的苦读使他得到了魏国公伯的推崇,成为魏国的尊称。在公叔去世的时候,对当时的魏惠王说,如果魏惠王不需要商鞅,就必须杀了他。看得出,商鞅之才可以撼国。公元359年,秦朝逐渐衰弱,国内制度早已僵化,改革迫在眉睫,于是秦孝公开始招天下英才变法。
得知他的才学终于有了长足的进步,商鞅来到秦朝,开始和秦朝的保守派争论不休。那些以封疆大吏和旧有制度著称的保守派,是旧有制度的受益者,自然反对变法,于是就说,跟随先圣之道总没错,没必要改法。
商鞅立即据理力争,说出了文首的话: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如何用以前的法律来治理现在?君王们也在不断变化,如何能永远按照以前的礼仪行事呢?秦孝公觉得说得有道理,就开始让商鞅主持变法。
公元359年,商鞅颁布了《垦草令》,其重要内容是:重农抑商,同时削弱贵族势力,提高农民待遇,特别是奖赏垦荒者,使国内粮食充裕,借此增强军力。不久,“垦草令”就被成功地推行,并受到广泛好评。正是由于这种成就,公元前356年,秦孝公让商鞅成为左庶长,并开始正式实施变法。这次变法,商鞅对秦朝的法制进行了大的改革,首先还是重农抑商,然后是改革户籍制度,厚赏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等等。第二个变革始于公元前350年,这一次是将分封制改为郡县制,直接打击当地贵族的势力,同时也改革了田地分割制度,允许土地私有和买卖等等。从整体上说,两次变法提高了秦朝的国力,但是商鞅变法同时得罪了贵族和百姓。
加之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各方贵族再也没有顾忌,开始以各种方式诬陷商鞅,即位后的秦孝公便开始追捕商鞅,最终在咸阳将已战死的商鞅斩成五尸,才解出贵族心中的怨恨。
为什麽说商鞅同时得罪贵族和百姓?第一,以前的分封制度,是把地方的全部土地都给地方的诸侯,说到底,就是养育一个地方的国王,而郡县制极大地限制了贵族的权力,把军权等行政权力直接收归中央,这样,地方贵族自然无法让商鞅活下去。其次,商鞅思想中有一种重刑重罚的说法,即用严厉的法律来约束人,但同时又用厚重的奖赏来奖赏人,以使人听话,以使人效忠于皇帝,所以商鞅恢复了已经废除多年的各种重刑、肉刑,与当时其他国家所推崇的仁义道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似乎有点泯灭了人性。
此外,商鞅还搞了一道分户令,将父子亲族一网打尽,从而使他们无法形成合力对抗朝廷,这一制度更违背了人性。所以司马迁才在《史记》中评价说:“商君,其才干比人弱。”以为商鞅是在用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