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建武年间发生的度田事件,是国家干预依附关系的一件大事。东汉田庄发达,是度田事件以后国家与豪强妥协的标志。田庄佃客、部曲,是此时依附关系存在的一般形态。
度田事件是直接由于垦田不实所引起的。据《刘隆传》,陈留吏牍有书,说到“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据说,这是由于“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所以陈留计吏笔之于牍,留心打听颍川、弘农垦田情况而避免与河南、南阳相比。以垦田不实获咎的,颇有其人。《后汉书·儒林·牟长传》:长为河内太守,“坐垦田不实免”,事在建武初年。同书《儒林·欧阳歙传》,歙由汝南太守征“为大司徒,坐在汝南赃罪千余万,发觉下狱”,死。欧阳歙由汝南应诏入洛,在建武十五年正月,而度田之诏在是年六月,所以他在汝南不预度田之事,但定罪则在推动度田之时。
歙家族八世传欧阳《尚书》,为世名儒,歙下狱后诸生谒阙求哀者千余人,甚至有远道自系请代歙死者。欧阳歙竟不得免死于尊崇儒学的光武之世,足见光武不惜兴动大狱以推动度田。光武帝之重视度田,于此可见。
据《光武帝纪》及《刘隆传》,度田之诏除要求检核垦田顷亩以外,还要检核户口年纪。所以度田之时聚人田中,聚者遮道啼呼,以至于酿成强烈反抗。可以认为,度田的首要任务并不在于丈量土地,而在于检核人丁,这在正常情况下称为“案比”。度田和案比,是密切相关的两件事。案比实际上就是秦代的“头会”,隋唐的“貌阅”。丈量土地不易,检核人丁更难。在依附关系迅速发展,而国家力量非常衰弱之时强力推行案比,遇到激烈反抗是必然的。
两汉之际,以依附农民为主体的大族私兵兴起。刘秀徇河北,大族多领私兵相随;京兆、南阳,亦有大族聚私兵以待刘秀。对于不附刘秀的豪强地主武装,刘秀则以兵威相临。
《续汉书·五行志》(三)载杜林于建武八年上疏,认为各地豪强武装都是“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
这就是说,乘时兴起的豪强武装,在各自的范围内其权威甚至高过天子。光武帝后来以度田之名检核丁口,引起暴乱,其历史背景就是如此。东观史臣谓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范书谓其“优饶豪右,侵刻羸弱”,始有聚民田中之事,应当都是真情。不过挑动暴乱、反对度田的,主要还是豪右自身。
我们知道,如《汉书·高帝纪》所说,在秦汉之际的战乱中,一般地主曾经“相聚保山泽”,汉高祖只须用“复故爵田宅”的诏令,就可以使他们“各归其县”;即令是六国贵族和以后新起的豪杰并兼之家,也曾顺从地接受大规模迁徙的处置。与建武年间经过一场如此激烈的斗争政府才能与兵长渠帅求得妥协的情况相比,依附关系的发展,豪强势力的强大,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不是很清楚吗!
妥协的结果,国家与豪强之间重新出现了相对的平衡。案比户口作为一项统一的制度,形式上是沿袭下来了,实际上难于持续施行。豪强地主仍然保持着自己的依附农民,保持着自己的私家武装,当时分别称之为佃客和部曲。不过部曲在那时不再以公开的形式而是以隐蔽的形式存在,与度田以前毕竟不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