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消费电子公司IGB Electronica多年来一直在为“ iPhone”这个名称进行商标争夺。现在,巴西最高法院将确定苹果可以在巴西使用iPhone商标。
在巴西,与iPhone商标的使用有关的争论一直持续不断。两家公司(Apple和IGB Electronica)均被授予在该国使用该名称的权利,但两家公司都在继续尝试获得专有权。
2018年,法院维持了2013年的一项裁决,该裁决允许两个品牌都使用iPhone商标。今年早些时候,法官Dias Toffoli接受了对案件进行分析的请求,现在可以确定商标的用途。
电子产品公司IGB Electronica(以Gradiente的名义经营)于2000年在巴西注册了“ iPhone”商标。该公司于2012年生产了一系列IPHONE品牌的Android智能手机,甚至拥有该商标的专有权。
苹果公司声称,即使在2000年向Gradiente申请了商标,国立工业产权局还是在2008年将该商标授予了Gradiente,因为当时存在“ iPhone”。
虽然巴西最高法院已受理此案,但尚不清楚何时将审理此案并作出裁决。鉴于IGB多年来一直在挣扎,它最终可能会从Apple那里获得支付,这并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