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预收账款损失如何处理

预收款销售对于工(商)业企业来说,通常指企业销售商品时,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那么国企预收账款损失如何处理呢?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呢?下面https://www.nc005.com/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国企预收账款损失的处理方式:

1、依据合同或协议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都会有相应的逾期处理协定,就可以做出相应的确认。

2、没有约定,购货方长期没有要求发货或者退回货款。这种情况一般非常特殊,基本上是对方企业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发生消亡,没有人来管理这笔资金了。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成为无法支付的意外所得。这时,一诺财务建议可以按照确认无法支付的时期确认收益。

3、参考的文件依据: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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