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其专利侵权行为没有深刻的了解,导致很多产品出现侵权行为,那么企业专利侵权纠纷怎么处理?
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回复警告函
涉嫌侵权人收到警告函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如果侵权成立,则应积极与对方谈判,了解对方意图,力争达冷和解,避免损失的扩大。其间可视情况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公司收购、反诉或者针对性地提出其他诉讼,或与其他企业战略联合采取行政、商业、司法、市场等手段给对方施加各种压力,迫使对方停止威胁。
如果侵权不成立,则应当及时做好应诉准备,收集相应证据,同时向对方回函阐述己方认为不侵权的观点,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回函阐述观点时不应将具体的抗辩理由、关键证据全盘托出,以防导致日后在可能发生的诉讼中处于被动。
2、收集证据
在侵权纠纷中,收集证据对涉嫌侵权人同样重要。涉嫌侵权人应当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不侵权或者免除侵权赔偿责任的证据。例如,使涉案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证据;享有先用权的证据;实施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证据。
3、调查涉案专利的法律状态
涉嫌侵权人在接到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警告函或者起诉状副本后,应当迅速查明该涉案专利的法律状态。一般来说,要查明该专利是否是中国专利,该专利的申请或优先权日、公开日、终止日,并查明专利年费是否一直缴纳等。然后,根据获得的这些基本信息,采取相应的对策。例如,根据该专利的申请日,判断自己是否享有先用权,如果享有先用权,可以以此进行不侵权抗辩。
显示专利法律状态的是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专利证书作为专利的凭证,记载发明创造的名称、发明人、专利权号,专利权人等信息。但专利证书一经颁布,无论,以后上述信息发生何种变化,专利证书上都不会重新改动和记载。因此,仅仅依靠专利证书来确定涉案专利的法律状态是不够的。专利证书的上述限制可以由专利登记簿得到弥补。专利登记薄包括以下事项: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的转让和继承;专利权的撤销和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和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等。在专利权授予后,如果发生专利权的变化,会随时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
4、判断是否属于不视为侵权行为
不视为侵权的行为包括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和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四种。涉嫌侵权人应当审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这四种例外情形之一。如果自己的行为确实属于上述情形,就可以不必再对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而是直接提出自己的行为属于专利法明文规定的不视为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5、判断涉案专利是否有效
首先,涉案侵权人应当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的检索和调查,寻找该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同时,分析涉案专利中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专利无效的缺陷。如果找到这样的证据或缺陷,被控侵权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专利检索的范围,包括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文献、有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期刊等。检索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最好由专门的专利检索人员进行。对现有技术的调查,主要调查同类产品的说明书、广告、目录等,以确定专利申请日前是否有同类产品在市场销售,以及该专利技术是否已经通过某种方式公开了。
其次,涉嫌侵权人应当审查涉案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该专利的授权文本和该专利在申请阶段、复审阶段、无效阶段的各种专利文件。在专利申请案卷中,通常有审查意见通知书、意见陈述书等原始文件,通过这些文件可以了解原专利申请在审批过程中的修改和变动情况。例如,被控侵权人在查阅专利申请卷宗的过程中,发现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的,被控侵权人就可以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同时,可以借助审查历史中专利权人的意见陈述和修改限制其对保护范围的不当扩大。
6、判断审查实施的技术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涉嫌侵权人在判断涉案专利是否有效的同时,还应当确定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根据全面覆盖原则、等同替代原则、禁止反悔规则等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分析自己实施的技术是否落入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运用专利侵权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后,如果认为并没有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的,涉嫌侵权人可以提出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抗辩。
即使涉嫌侵权人通过分析,判定自己实施的技术落人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但涉嫌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仍可以提出公知技术抗辩。
此外,如果涉嫌侵权人是专利产品的使用者或销售者的,而涉嫌侵权人不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并能举例证明该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7、及时与专利权人协商和谈判
被控侵权人收到专利权人的警告函后,一方面要积极收集证据,全面研究分析相关的技术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及时与专利权人协商和谈判,争取较低的损害赔偿数额,或者以自己认为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例如取得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或交叉许可等。需要指出的是,涉嫌侵权人在与专利权人进行协商和谈判之前,所做的收集证据和全面研究分析相关技术问题的工作,对于在协商和谈判中争取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例如,涉嫌侵权人通过技术分析,认为涉案专利有可能被宣告无效的,就可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从而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谈判结果。
8、充分利用程序权利积极应诉
专利权人就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涉嫌侵权人应当积极应诉,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例如,原告是否合格、起诉是否在诉讼时效内、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等,从而可以提出诉讼主体资格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或者管辖权异议。其次,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通过在答辩状中对技术问题的详细分析,说服法官裁定中止诉讼。诉讼程序的延缓或中止,通常可以给被告更为充裕的应对准备时间,在对诉讼没有准备或案情复杂工作量大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重要。
总之,专利侵权纠纷融合了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无论专利权人还是涉嫌侵人,都需要大量的取证、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并结合一定的谈判技巧和诉讼技巧,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找到如何应对专利侵权的办法,掌握这些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还是有好处的,而https://www.nc005.com/就是你了解这些知识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