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应收账款损失

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应收账款核算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所产生的债权,对债权人来说是一项资产。下面https://www.nc005.com/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如何认定应收账款损失这一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我们要确认这笔坏账损失,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应收账款确实收不回来了,这里包括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

还有就是假如在我们应收账款中有逾期不能收回,而且单笔数额比较小、没法弥补清收成本的,我们又可以对这种情况作出专项说明的,那么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即可认定为损失。另外,我们应收账款中有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和对方有催收商谈记录的,确认客户已经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者是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和对方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我们也可以认定为损失。

当然,对于资产损失的确认需要谨慎处理,若无法取得有效的证据或相关部门的审批自行在税前进行扣除的,具有很大的偷税漏税风险,这便是税务与账务的不同。

以上就是https://www.nc005.com/给大家介绍的如何认定应收账款损失。希望今天https://www.nc005.com/给大家带来的这些方法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对应收账款损失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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