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职场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女性永远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儿就是生育问题。职场中的女职工在怀孕休假之后再返回自己的工作岗位时职位就已经被调整,甚至可能会面临被解雇的风险,那么女性在职场中该怎样维护自身利益呢?
一、用人单位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也并不是不能辞退,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二、面临辞退时的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企业已经解除了怀孕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时该怎么办呢?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果女性职工发现自己莫名其妙被解雇或者莫名其妙被调岗,其实这些都严重违反了《女职工保护法》,大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至于可以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