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当事人特别是女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无法找到有力证据,大都不了了之。因此,如何取得施暴证据便成为维护弱势群体权利、惩罚违法行为的关键。那么,家庭暴力中受害者如何收集证据呢?
一、证明侵权行为即可
《反家庭暴力法》下认定家暴行为,不以结果认定,只以行为认定,只要存在侵害的行为,不论造成的结果怎样,法院都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所以这对于受害人来说,相对比较简单,只要证明有侵害行为就可以,当然如果打的结果很严重,也是需要证明的。另外家暴法的立法采用“明确列举+兜底定性”的定义方法,增强了法律适用的明确性,也为立法及司法使用留下弹性空间。
二、智慧证明精神伤害
在反家暴法中,除了肢体暴力属于家暴,也包括了精神暴力,但精神暴力往往难以举证,比如:他经常威胁、恐吓我,该怎样证明呢?有以下建议:
1、家暴的过程中,如谩骂、恐吓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录像;
2、有些人在精神暴力之后,会后悔,会痛哭流涕,这时可以要求他写保证书,保证书中明确写出何时出现恐吓和威胁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承认错误,保证再也不犯;
3、保留遭受精神暴力后,就医和看心理医生的证明。
三、家暴之后一定要!报!警!轻则开告诫书,重则开验伤单。
很多人会有疑惑,我并不打算跟丈夫离婚,如果报警后,日子就更过不下去了,那还要报警吗?
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没有报警或其他警醒行为的话,家暴只会愈演愈烈,所以报警是一种比较好的终止方式,同时也可以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有一个保护的作用,也是一种取证的方式。
以前警方对家暴是不管的,认为是家务事,但反家暴法出台之后,我们经常会去公安和妇联等地方去讲课,知道警方现在已经有非常明确的方案和工作要求,报警后,警方处理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1、如果比较轻的家暴,警方会出示一份告诫书。会把这份告诫书送到加害者的单位、居住地派出所,这份告诫书非常有帮助,可以作为证据,不可复议。
2、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家暴,就有可能触犯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情节轻重,来进行罚款、警告治安拘留等处罚决定。无论是告诫书还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向公安寻求帮助。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专门设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了申请、管辖、形式、措施、期限、执行等内容,相对完善,特别是24小时令,即:保护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隔离加害人与受害人。最高院在《反家暴法》出台之前就有一些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通知。
五、强制报告制度。
《反家暴法》出台后,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发现无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遭受或可能遭受家暴的情形,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报案,有可能被追究责任。所以,现在家庭暴力已经不止是家事,还是社会机构需要介入的事情。
六、庇护所不仅能庇护。
反家暴法中规定,如遇到家庭暴力,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申请紧急庇护,如果因为家暴受到威胁、伤害或无人照顾,公安部门需通知有关部门去安置这些人。在这个庇护所,要为这些人提供法律帮助以及生活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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