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中毒一般接触沥青粉尘或烟雾后,特别是在日光照射下,经4~5小时,面部、颈部及四肢暴露部位即可发生大片红斑,伴有瘙痒及烧灼感,严重时局部可有水肿、水泡及渗出液,尤以眼睑最明显;全身症状可有头痛、眩晕、恶心、呕吐、咳嗽、咯血痰、胸痛、低热;尿呈棕黑色,并可有蛋白及管型;肝功能也可有一过性异常。下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沥青中毒有什么症状,一般分为急性和慢性中毒请看以下内容。
急性中毒即光感作用。光感作用是由于某种物质与光的照射共同作用于人身体时,能使人体发生特异的疾患。这种因光能的病原作用就叫做光感作用。沥青的光感作用主要决定于沥青中含吖啶的多少。煤焦沥青含有吖啶,其光感作用较强;石油沥青中似不存在吖啶,故其光感作用极小。例如工人在太阳光的直接照射下做数小时的沥青(尤其是煤焦沥青)工作,身体裸露部分沾染了沥青粉尘或烟气,因光感作用的结果,即易发生急性中毒。急性中毒的一般症状是:急性红斑、皮肤炎及眼炎,或引起全身症状(如头痛、恶心、倦怠、体温上升等)。如1951年8月,上海工人在卸运船舱内的沥青时,因舱内温度高,工人多摘下了防护用具。工作中经太阳曝晒的结果造成38人的中毒事故。中毒的工人有的两眼红肿。患急性眼炎,面部、脖颈以及手、腿等外露部分的皮肤也显出红肿、痛痒及烧灼感;重者除患皮肤炎外,还有口渴、恶心、甚至呈虚脱现象。
慢性中毒在开始时并没有明显的中毒现象,但是长时间以后,由于毒物的继发性作用,便形成慢性中毒。在此种工人(如焦油车间工人)的皮肤上常常出现粉刺、黑痣、毛囊炎、落屑及脓包等现象,甚或引起角化症、乳头瘤及上皮肤癌等症状。由于接触沥青所引起的”皮肤瘤”发病很慢,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这正是职业病的预防上所应注意的问题。
对沥青中毒者应撤离沥青现场,避免阳光照射,对出现皮炎者可内服抗组织胺药物或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维生素C及硫代硫酸钠等,局部视皮损程度对症处理,如皮炎平外搽。毛囊性损害可外搽5%硫磺炉甘石水粉剂或乳剂。有色素沉着者可外搽3%氢醌霜或5%白降汞软膏。对赘生物可不处理或手术切除。对全身及眼、鼻、咽部症状可对症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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