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短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发展,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超过7630亿条。但一些服务提供者还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情形,滥发垃圾短信的现象突出。那么,发布垃圾短信如何处罚呢?
近年来,我国短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发展,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超过7630亿条。但一些服务提供者还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情形,滥发垃圾短信的现象突出。
2015年6月30日工信部公布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否则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规定将自6月30日起施行。
为此,《规定》强化了商业性短信息管理措施,包括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等等。
另外,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根据解释,电信诈骗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据说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同时拉大了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幅度范围,规定诈骗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诈骗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此外,还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调整为50万元。与电信业相关的条例解释为: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行为,即使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也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5000条的“门槛”远远高于大众的预期,相关立法还要强化。
由此可见,发布垃圾短信者不仅会被罚款,情节严重的引起诈骗罪的还会触犯法律。因此,市民应该遵规守纪,不要做伤害他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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