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有哪些呢,分别按什么样的标准扣除呢,今天给大家汇总如下:
首先:我们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有哪些?方便大家学习与理解,大家可打开企业所得税汇算中《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一目了然有哪些项目,我们就按此表上面的项目顺序给大家一一介绍。
(一)视同销售成本:是实际采购或生产加工的成本。
(二)职工薪酬: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注意:实际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可再加计100%扣除。
(三)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如果企业是在开办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因为开办期间没有收入)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可按当年销售收入30%扣除;烟草企业的广告费一律不得扣除。
(五)捐赠支付: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注意1: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性群众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注意2: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六)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此处是指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
注意1: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注意2: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其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七)罚金、罚款和被 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九)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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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