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改革(2022年6月底事业单位改革)

在现实生活中,体制内单位最主要是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员被统称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而且人员都纳入到编制管理,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作性质的稳定性是非常高的

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其人事管理主要是按照公务员法来进行的,在2019年六月起职级并行制度已经全面实施,为公务员晋升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公务员不仅可以晋升领导职务,还可以晋升职级职务来兑现待遇。在此之后,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管理岗工作人员,都期盼能有与公务员一样的职级并行政策。

其实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制度被称之为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这一制度已经在公务员职级并行之前在15个试点县进行试点。在此之前,宁夏也在全省区范围内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但是宁夏的制度要求较为严格。我们今天主要是以整个试点县的情况为介绍起点,我们在这里,不过多对宁夏的制度进行分析,因为不具有参考价值。

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到底什么时候全面实施呢?具体有哪些要求?晋升条件是什么?我们今天围绕此来展开介绍。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发展历史

  • (一)提出

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起始于2016年,在这一年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中,首次提出要进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制度,这也是从全国范围内开始探索的起点。

  • (二)试点

在2018年,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试点工作开始推进,出台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中选取了15个试点县(市)进行试点。从试点的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只是针对区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同时只针对管理岗人员。

  • (三)政策出台

在2021年2月19日,也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8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很多的改革性政策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

这一文件的通过,标志着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从试点转向全面推行实施的开始,也是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政策的实施起点,在这一刻试点县之外的地方可以逐步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一方面是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制度,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制度设计。

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需要特别注意的两点

虽然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通过,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两个重要的范围:

  • (一)县以下

在制度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县以下事业单位,按照公文的表述原则,县一般是指行政区域内的县,也就是说,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只是针对县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开展的。同时也包括县级市,是下辖的区。

我们从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选取的试点就能看到,全部都是县以下的地方。

所以市级事业单位和省级事业单位从目前的政策导向来看,还不在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范围。

  • (二)管理岗

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主要是针对管理岗人员的,我们从文件的标题中也能看到,是县以下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言外之意,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人员并不在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范围。

所以县以上和管理岗以外的人员,后期是否会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目前还不太明确,这还需要等待新的政策出台。

三、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什么时候实施?

虽然在今年的2月份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目前文件的内容还没有完全对外公开,具体的实施时间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

我们可以很明确的说,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会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开始实施,也就是2022年1月开始实施。

所以,在2021年12月之前退休的人员是没有办法享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红利,这也是和以往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一样,其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可能只有涉及到的当事人才能感受到吧。

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中,各种非领导职员的岗位设置,晋升条件,以及职数比例等相关的问题,我们会在下一期文章中继续介绍,感兴趣的同志可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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