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本位制
所谓的金本位制是一种货币制度。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金本位制是从复本位块制过渡过来的,最早实行金本位制的是英国。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币的一种货币制。主要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形态。
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
其基本特点是:只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和银行券与金币同时流通,并可按其面值自由兑换为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货币发行准备全部是黄金。在金币本位制下,银行券的发行制度日趋完善,中央银行垄断发行后,银行券的发行准备和自由兑现曾一度得到保证,从而使银行券能稳定地代表金币流通。金币本位制被认为是一种稳定有效的货币制度,因为它保证了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一致,国内价值与国际价值相一致,价值符号所代表的价值与本位币价值相一致,并具有货币流通的自动调节机制,曾经对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帝国义列强矛盾的加剧所导致的战争,使金币流通的基础不断削弱,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停止了金币流通、自由兑换和黄金的自由输出输入,战后,列强国家没有一个能够恢复金币流通,之后改行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不铸造、不流通金币,银行券只能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能兑换金块的货币制度。英国于1925年率先实行此制度,规定银行券兑换金块的最低限是170英镑,法国1928年规定至少21.5万法郎才能兑换金块,这种兑换能力显然不是一般公众所具备的。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本国货币虽然仍有含金量,但国内不铸造也不使用金币,而是流通银币或银行券,银币或银行券不能在国内兑换黄金,只能兑换本国在该国存有黄金并与其货币保持固定比价国家的外汇,然后用外汇在该国兑换黄金。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多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然而,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也没有维持几年,经过1929-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后,各国的金本位制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
二.国际金本位制
国际金本位制是首个国际货币制度亦称国际货币体系,是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以及国际间进行各种交易支付所依据的一套安排和惯例。国际货币制度通常是由参与的各国政府磋商而定,一旦商定,各参与国都应自觉遵守。
国际货币制度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即使用何种货币作为国际间的支付货币;哪些资产可用作国际间清算国际收支逆差和维持汇率可被国际间普遍接受的国际储备资产;一国政府应持有何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维持和调节国际收支的需要。
②汇率制度的安排,即采用何种汇率制度,是固定汇率制还是浮动汇率制,是否确定汇率波动的目标区,哪些货币为自由兑换货币。
③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即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什么方法进行弥补,各国之间的政策措施如何协调。理想的国际货币制度应该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国际货币秩序的稳定、能够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能力并保持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能够得到有效而稳定的调节。
1880——1914年的35年间是国际金本位制的黄金时代。在这种制度下,黄金充当国际货币,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比例决定,黄金可以在各国间自由输出输入,在“黄金输送点”的作用下,汇率相对平稳,国际收支具有自动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