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湖南省县级市,湘潭市代管。西汉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皇帝刘欣封长沙王子刘昌为湘乡侯,此为湘乡建置之始。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批准改湘乡县为湘乡市。
湘乡居湘中偏东,位于东经111°59′40″~112°38′55″和北纬27°29′2″~28°3′45″之间。东西最长平距65.4公里,南北64.8公里。全市总面积2003.64平方公里。境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域,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无霜期长,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光热充足,雨水充沛,土地肥沃,作物生长期长。
湘乡,湘军的策源地。“自古无湘不成军,天下湘军出湘乡”。湘乡曾 “以百里之地荟萃群才,以一军之威维系全局”,“以一县之兵,征伐十八省”,历经半个多世纪,在中国近代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建制沿革
湘乡市
西汉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皇帝刘欣封长沙王子刘昌为湘乡侯,此为湘乡建置之始。
东汉建武初年,在原湘乡侯领地置湘乡县,属荆州零陵郡。
三国时属衡阳郡。
南朝宋永初三年(442)并连道入湘乡县。
隋朝开皇九年(589),将湘乡、湘西、衡山三县合并为衡山县,属潭州总管府。大业三年(607)改潭州总管府为长沙郡。湘乡地属长沙郡。
唐武德四年(621)析衡山县复置湘乡县。
元朝元贞元年(1295),升为湘乡州。
明洪武二年(1369),湘乡州复降为县。
清代,湘乡县属长沙府。
中华民国三年(1914),改府洲建制为道,湘乡县属湘江道。十一年(1922),废道制,湘乡县直属省辖。二十六年(1937),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邵阳)。二十九年(1940),改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益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湘乡县属益阳专区。
1952年1月,湖南省政府决定,从湘乡县划出第三、六、七区及第二区一部分,新建双峰县;划出第九、十区给新设立的涟源县;余下的6个区仍为湘乡县。
1953年11月,湘乡改属邵阳专区。
1965年7月,改属湘潭专区。
1983年2月,撤销湘潭地区,湘乡县改由湘潭市管辖。
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批准改湘乡县为湘乡市。1987年3月6日,湘乡市正式成立。市治设望春门街道办事处。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湘乡居湘中偏东,位于东经111°59′40″-112°38′55″和北纬27°29′2″-28°3′45″之间。东西最长平距65.4公里,南北64.8公里。东临韶山市和湘潭县,南接双峰县,西与娄底市毗邻,北界宁乡县。1996-1998年,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争议处理条例》规定,湘乡分别与娄底、双峰、韶山、宁乡、湘潭县(市)勘定边界为547.33公里。全市总面积2003.64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0.95%。
地形地貌
境地属华南湘赣丘陵区,处于湘中丘冈向湘江河谷的过渡带,为雪峰山东北余脉和越城岭北端余脉所夹峙。西、南部较高峻,东、北部较平缓。最高点为褒忠山的三尖峰,海拔807米;最低处于涟水出境处东郊乡文佳滩附近,海拔41米。地势比降从西向东为19‰。
气候环境
境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域,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无霜期长,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光热充足,雨水充沛,土地肥沃,作物生长期长。1986-2005年,年平均(以下同)气温17.1℃,日较差7.3℃,无霜期283天,日照时数1558.7小时,降雨量1326.8毫米,蒸发量1284.1-1340.0毫米,风速24米/秒。气候条件适合动植物生长。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全市农用地15187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785%。其中水田44505.2公顷,旱地8563.47公顷,园地5654.47公顷,林地74469.13公顷,牧草地87.45公顷,水域23907公顷。建设用地18481.83公顷,占总面积9.22%。未利用土地24693.8公顷,占总面积12.3%。人均土地资源0.22公顷,人均耕地0.06公顷。
水利资源
境内河流密布,水资源较丰富。涟水横贯市境,直接汇入支流16条,由西向东,蜿蜒97公里,纳入湘乡集雨面积178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89%。涟水最大年径流量为61.43亿立方米,最少年径流量为16.80亿立方米。另有乌江经市境21公里、靳水经市境4.5公里流入宁乡县。水资源总量为15.2466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