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在哪里交(贾汪契税在哪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现将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汇总如下,一起学习吧~

问:什么是契税?

答: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过程中,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所要缴纳的一种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互换过程中,以及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缴纳的一种税。

问:契税在哪里缴纳?

答:《契税法》规定,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问:契税缴纳和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有什么关系?

答:《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问:为了方便上班,我和朋友的房屋进行了互换,如何计算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应当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问:我们公司最近取得一块土地,如何计算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为土地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问:我的房子附带一个车库,有单独的不动产证,转让房产时,车库与房产一同转让,如何计算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契税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契税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问:我最近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东让我单独出一笔钱作为装修补偿,该笔费用是否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问:我将房屋赠与哥哥,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应当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问:我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价格中包括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问:我们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用于开发,后期因为容积率改变,补缴了一笔土地出让金,这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问:我将自己的房屋转至妻子名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问:父亲过世后,我继承他名下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问:我们学校购买房产用于教学,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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