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Q宝的第141天,这几天青灯工作很累,本想休息一天,什么也不写,但是有些事情听到了,见到了,确实是不吐不快。
很多朋友在公众号后台给青灯留言,问了一些其实本应是我们当事人最该关心、或者上网搜索、或者仔细思考就能知道正确答案的问题,可是几个月了,很多人还是不明白。
一:“青灯,难道他会被永远关下去,永远拖着我们,这样等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青灯在以前的文章中写的很清楚,或者问这个问题得伙伴自己去上网搜索也能知道:
法律条文
侦查羁押期限 (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第124条)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27条)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统计:2个月 1个月 2个月 2个月=7个月
也就是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本年度二月初开始计算,最迟到九月份,侦查期结束,届时如果检察院不对该案件进行起诉,则无罪释放,反之进入下一阶段:审查起诉期。
以目前不断补侦的情况来看,您觉得能拖到下一个阶段吗?现在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明确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总目标。这句话不用多解释了吧。
二、“青灯,有些无德律师、雇佣军对咱们这个事件出言不逊,怎么反击他们?”
青灯曾经说过:这个阶段不要立外敌,不要给对手的雇佣军蹭热点的机会。别人想说什么随他说,反正再恶毒的攻击大家也经历过了,还怕对手有新词儿吗?
对一个对手最大的漠视就是无视它,大家的主要精力不应放在与雇佣军的扯皮对骂和解释上,而是“攻其一点”,让对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于自媒体人的出言不逊,你的每条回复和评论都是帮他在顶帖,提高他的知名度,一句话:专心致志,充耳不闻。
三、“青灯,昨天发布的战况你看了吗?这可怎么办,是不是定了?”
青灯想说,只许你用600万蝗虫出招,还不允许对方还手咋地?不过对方也就是那么三板斧而已呗,又不是没见识过,还觉得很稀奇吗?街头两个人打架,如果其中一个能稳赢对方,还用口中叫嚣“看我回去不找人收拾你”这样的狠话吗?直接这次就收拾不就完了,关键是你有打赢别人的本事吗?
四、这也是最让青灯气愤和心寒的一件事:有朋友给青灯聊天,说其实有不少人认为雨田哥可能和某大佬串通好了,以坐牢躲避债务,几年后被秘密安排出国。
青灯想说:有这些想法的人是看了多少阴谋论才能这样脑洞大开?先不说这样做对双方没有任何好处,单说某大佬脑子得灌多少水才能同意这个方案。
1、雨田以坐牢躲避债务,意思就是说雨田没钱了呗,都没钱孝敬了,某大佬为啥要这么配合?
2、退一万步讲,雨田还有一些钱孝敬某大佬,那某大佬因为这件事被全国人民“问候”,还顺带着被人“关心”了“私生活”,甚至有可能“顶戴花翎”不保,他是得多缺钱才能同意这个合作啊?
3、既然雨田就没打算把钱还你,那他这些年费尽苦心操持那些实业、专利、房产、地产算干嘛滴,缴了那么多税就是为了骗你玩?
有这些想法朋友们,咱们被人抢走的是钱,可不是智商啊!
我们应该干什么?我们应该挺起胸膛,坚持到底,因为这件事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还在乎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还在乎我们的信仰,还在乎你在未来的几十年,能否真正的在旁人面前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