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

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企业存在的形态。目前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即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创业者在选择企业形态的时候,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税收,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相比,会少一个纳税环节,少缴了一个企业所得税。一般情况下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税负比公司制企业要轻。

二是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独资企业的利润和亏损都归属于业主(投资人)个人所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承担原则是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清楚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的比例,如果约定不明确的话,首先由各合伙人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份额分享利润、承担亏损,合伙份额不清的,平均分担;公司制企业的利润一般按股权比例或股份数额分配;亏损也仅以投资人的股权或股份对应的金额为限。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外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外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三是存续期限,理论上讲,存续期限由短到长分别是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理论上可以无线存续。

四是投资人权力的转让。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外转让独资企业的,只需要投资者和受让人达成合意即可,书面或口头的合意都行;合伙企业投资份额的转让,分为对内和对外,对内转让合伙份额,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公司制企业投资者(股东)对内转让股权(股份),通知其他投资者即可,对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五是投资人的权力范围。

六是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与行业和企业规模有关;独资和合伙制企业所属行业基本是服务业,且企业规模较小;我国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的追求基本是将企业做大做强,最后上市,为了公司制企业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要贷款融资,公司制企业组织结构稳定,治理机构健全,具有融资优势。

七是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紧密程度。独资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完全统一在投资者手中,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共同经营的,当然也可以共同指定一名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外聘专业管理人员;公司制企业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原则,公司所有者通常会聘请专业人员管理和经营。

八是行业,独资企业主要集中在人数少、投入少、经营管理简单的服务行业;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务、智力投入较多的服务行业;公司制企业各行各业都有,但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资金投入和人员数量都较多。

最典型的独资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最典型的特征是投资者只有一个自然人,且投资者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独资企业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个人独资企业非常相似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外债务也是承担无线连带责任。但个体工商户的规模一般没有个人独资企业大。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典型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相比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合伙制企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共同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宪法,合伙协议可以约定了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的不按照合伙份额比例,但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制企业,我国目前公司制企业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完全隔离的,投资者仅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中有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公司股东仅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的情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实践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负债,一人股东一般难以举证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所以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化程度比有限责任公司高,股份制公司的成熟阶段是在公开市场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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