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到底是许什么、怎么许?为什么会有“门难进,事难办”的声音?本期《城市进行时·政法篇》节目嘉宾:大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副科长喻杨,和您一起:行政许可——了解多一点,办事快一些!
什么是行政许可?
喻杨大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明: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它是行政机关的一种管理行为。是通过对组织资源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高效的方式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第二它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社会的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实施管理的外部行为。另外,行政机关在履行好外部职能的同时,还要把内部队伍管理好,管理自身的行为叫内部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管理行为,内部的行为即使叫审批、同意、批准或者别的类似行政许可的词,都不是行政许可。包括某一行政机关对自己机关内部及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对其他行政机关的,有关人事、外事、财务的审批,都不属于行政许可。比如我们司法局对内部各个处室有关人事、外事、财务,包括出差、出国这样一些内部事项的审批,都不属于行政许可。第三,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申请的一种行为,是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而存在的。没有申请就没有许可;第四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生产生活中的哪些方面会需要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第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第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第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第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第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有哪些种类?
我们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主要有五个种类:
(一)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一种许可。它适用于直接涉及安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行政许可法上写了五大安全,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绝大多数行政许可都是为保障安全而设定的,所以叫普通许可,如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爆炸品生产运输许可、商业银行设立许可等就属于普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