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参考的主要因素,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国家人社部批准,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 最新标准
调整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分别为2100元/月和2000元/月。两档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 特别说明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本报综合消息
【来源:三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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