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15日讯(YMG全媒体实习记者 吕金滙)针对近期食品许可证热点问题,烟台“政企通”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两期进行详细解答,今天刊出第二期。
一、在发现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时,可以拨打哪部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答:拨打12345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年审吗?
答: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年审。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时候,上面标志使用期限,在使用期限之内是没有问题的。
三、在办理食品经营证的时候,法人需要办理健康证吗?
答:法人如果也参与到店铺的经营工作也是需要办理健康证的,只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都需具备健康证。
四、有两处经营场所,只有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个在县城,一个在乡下,可以共用吗?
答:不可以。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三无”食品是指哪“三无”?
答: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几年?
答:2年。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么?
答:是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收取多少费用?
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收取费用。
食品经营许可证咨询电话:
开发区:6396036、6373059
综合保税区:6836686
芝罘区:6784337
莱山区:6711192
福山区:3029072
牟平区:3397757
蓬莱区:2706291
海阳市:3301228
招远市:8165358
龙口市:8732753
莱州市:2252163、2252183
栖霞市:5265228
莱阳市:7800569
高新区:6922322
长岛综试区:3213630
昆嵛山保护区:4693155
责任编辑:马跃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