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保证书
为了保守国家和警务工作秘密,维护公安机关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公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保密工作,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要适时开展保密教育,组织保密安全检查。
二、每名民-警都要熟悉掌握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范围、重点和要求,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保证国家和警务工作秘密的绝对安全。
三、对经办事项、起草、审核文件中知悉的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议论。起草带密级的文件时,要按保密规定划定密级。
四、使用秘密文件要注意保密,传、借秘密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外出不准随身携带密件,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需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携带密件出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下班前要把文件清理好,锁入柜中。
五、个人使用的保密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因工作变动、调离或离退休时,应交保密办公室销毁。
六、绝密级文件、资料,非经原发文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发文单位规定不准复制的密件,不得复制。机密、秘密级文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复制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七、起草、校对文件废稿及需销毁的密件、资料要妥善保管,定期销毁。销毁文件时,应造册登记,经局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送到指定的单位监督销毁。
八、严禁把手机、传呼机带入有关涉密的会议和其他场所,严禁使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不得在电话中谈及机密性内容;涉密内容上网要单机单用,并加密。
九、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计算机软件、硬盘以及光盘等涉密载体应按相同的密件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泄露存储的秘密内容、内部的程序、口令、密钥。严禁计算机“一机两用”。
十、涉密计算机不得送外检修,确需送外检修的,必须先清除硬盘存储的信息,维修后必须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十一、计算机软盘按密级文件保管。
十二、向外单位发送带密级的文件、资料应使用保密信封或保密袋。
十三、要做好保密文件、涉密载体防火、防泄密、防盗窃工作。安全使用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每日下班前认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关闭控制开关,栓上窗门、锁好房门。
十四、加强对外交往中的保密工作。与非公安系统人员研究信息通信技术时,尽量不在办公室内;涉及到机密事项时,要逐级请示。
十五、涉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局保密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局保密委员会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涉密岗位。违反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违纪保证书(精选多篇)
甲方:年级班,班主任:
乙方:年级班,学生:
乙方因被学校给予处分。因学生多次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不再适合在本校继续读书,根据创新中学学生管理规定应该勒令退学。应学生和家长诚恳要求,本着挽救学生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再给该生最后一次在本校学习机会,观察其行为表现。家长须交纳违纪保证金元。
乙方保证在校期间: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再严重违反学校纪律。
(2) 认真学习,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违反学校“十不准”。
如再有严重违纪行为,学生自愿退学,交纳的违纪保证金不退还,其它费用一概不退。
甲方(班主任)签字:乙方(学生)签字
乙方监护人(家长)签字:
学校签字:
年月日
公安机关所队长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所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县局党委分忧,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三、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关于重申公安机关禁酒有关规定的通知》、《合肥市公安局民-警驾驶机动车十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且组织带动民-警学习并坚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