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赡思丁
(saiyid ajall shams al-dīn,1211~1279) 元代名臣。一名乌马儿(‘umar),不花剌人。赛典赤又译赛典只儿、赛典只、塞咥旃、赛天知,是阿拉伯语saiyid ajall二词的联读。saiyid指伊斯兰教十叶派创始人阿里(穆罕默德之婿)的后人,自称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裔,ajall义为“至尊荣的”,当时习惯上以这个称号代其名。
成吉思汗征中亚,赛典赤随从东来,担任宿卫。窝阔台至蒙哥汗时,历任丰、净、云内三州都达鲁花赤,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燕京断事官等职。元世祖忽心烈即位,任燕京宣抚使、吏户礼三部尚书、大司农卿、中书省平章政事,后出任陕西四川行省平章。他在四十余年的仕途中,积累了适应于统治中原地区的丰富经验。
至元十年(1273),世祖鉴于云南以往用人“委任失宜”,统治很不稳定,决定在云南建行省,以赛典赤为平章政事。他受命后,访求熟悉云南地理的人,将山川、城郭、驿舍、军屯、险要绘成地图。次年到任,即向父老诸生访问利国便民的要务,因此,能作出切合实际的决策。当时云南有蒙古宗王、都元帅等朝廷官员和原大理段氏等地方势力并存,事权不统一。赛典赤先协调行省同王府的关系,安排王府官为行省官;设宣慰司兼行都元帅府事,听行省节制;将原来按蒙古制度划分的万户、千户改为路、府、州、县,并重新议定与各行省一致的名称。从此政令一律出于行省,加强了元王朝对云南的中央集权制的统治。行省治所设在中庆路的善阐(昆明),久之取代大理成为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
赛典赤对待地方上层,采取收揽人心以代替军事镇压的办法。新设的三十七路即沿袭了大理的三十七部,路以下官员尽量选任各族首领和土官。萝槃甸(云南元江一带)土官发动叛乱,他坚持招抚政策,使其首领率众出降。接着白衣(彻里傣族)、和泥(哈尼)、金齿诸部也相继归附。对诬告他的土官,赛典赤不治其罪,反而加以抚慰,委任为官。有土官来见,则备酒食宴劳,赠送衣冠鞋袜。这类作法,使他深得土酋拥戴。
赛典赤在安定民生和发展生产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均赋税,省徭役,建义仓以赈济水旱灾民,立养济院以抚恤孤贫,招集散亡人户从事生产。他在大理等处劝农使(后任中庆路总管)张立道协助下,传授内地种植粳稻桑麻的先进经验,改进爨、僰人饲养蚕桑的方法,收利倍增。他大力推行以滇池和洱海地区为重点的屯田,除官屯、军屯外,民屯也由官府给田,贷给耕牛、种子和农具。滇池经常泛滥成灾,赛典赤发起疏浚滇池上游六河,并于六河之上筑燕尾、南坝诸闸,在盘龙江上游建松华坝,令张立道率两千人疏扩滇池下游出水口以泄水,解除了滇池水患,大得灌溉之利,还新增良田万顷。他开驿道,筑驿馆,兴市井,降低税收,使用贝币,以利于商品交换和各族经济交流。
赛典赤虽是穆斯林,但他按照全国和南诏、大理固有的封建文化传统进行统治,首先在大理和中庆路设儒学提举,又在善阐建孔庙,修讲堂和学舍,置学田,选官员富民子弟入学。
赛典赤卒于云南任上。史称他“秉政六年”、“旧政一新”,对于祖国的统一和云南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他死后追封为咸阳王,云南人建咸阳王庙纪念他。赛典赤之子纳速剌丁和忽辛等先后任职云南。纳速剌丁之子伯颜在世祖晚年至成宗时,任中书省平章政事十余年,一般也称他为赛典赤而不称其名。故赛典赤成为他们家族特有的称号。
赛典赤子孙甚多,形成回族几个大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