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保证书

  供应保证书

  我们保证销售给崇高公司的产品符合崇高公司的质量要求和ibs系统要求,我们承诺从成为崇高合格ibs合格供应商开始,本公司ibs所开出的报告和提供的賧料是真实有效。否则, 我公司将承担由于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損失, 有阷费用和法律责任。

  保证人职位:

  保证日期:

  签名、盖公章:

  供应商质量保证书51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后面的附表上签名、标上日期后返还给我司,作为你接受这些要求的证明。如有任何疑问,请尽快与正裕工业联系。

  一、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见附表),是乙方组织配套件的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甲方应及时将技术更改通知乙方,如上述更改影响乙方所使用的工装时,双方就技术更改进程通过磋商而达成协议。如果甲方决定实施技术更改,乙方应按更改后的技术要求制造订货的产品。

  3、乙方应自觉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附表中的技术资料,如不完全执行附表中的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附表中的相关文件。

  二、质量要求

  1、质量体系要求

  正裕公司的所有供应商必须按以上标准中的一个加以认证,并且拥有现行有效的证书,表明遵照了正裕公司的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体系的适宜性与持续的有效性,在第三方认证机构评估通过的情况下,正裕工业不排除对供应商的质量体系和生产过程能力与产品进行实地与资料评估,供应商必须保证能满足正裕公司的评估要求。

  没有按iso/ts 16949、qs-9000或iso9001认证的供应商在与正裕公司签订订货合同时,必须提交详细的认证计划与日程,供进一步考虑。在其未取得认证资格的情况下,正裕公司不排除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对于现已供货的供应商。

  对未取得以上任何一项认证资格或经正裕公司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在其交货的前三个月,正裕公司将对其供货业绩进行评估,供应商必须配合正裕公司的评估活动。

  2、所有供应商都必须保证向正裕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并在交付时以书面形式证实产品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与正裕公司的要求,因产品质量特性不符

  而造成供应商以及正裕公司的纠正、预防、改善等控制措施的财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每批次交货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证明所有的测试与分析都已经完成并确认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并向正裕公司提供详细的检验与试验报告及数据。

  供应商对于发现的不符合以前提交的样品及相关文件要求的产品在要求紧急发运的情况下,如果不合格不影响产品的性能、功能、安装等关键特性,可以向正裕工业公司质量部提出申请,在收到正裕工业公司的批准后方能发货并需在此批货物上贴有指定的标识。

  产品在首次交付时,供应商除提供第一条要求的资料外还必须提供该零件所有的材料分析报告,并确认所用材料不含有对人身安全、环境以及政府法律法规等影响的成份。

  供应商必须致力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并向正裕公司提供证据以证明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对供货业绩下降的供应商,正裕公司不排除取消其供应商的资格解除订货合同的措施。

  3、供应商在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正裕公司质量部提出申请,详细注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预计更改效果等,在工程更改及相关资料得到正裕工业公司有关部门的批准前,供应商不能开始批量生产。更改内容包括(无论由正裕公司提出还是由供应商提出的工程更改)

  因产品的设计资料的变化而对产品的更改

  材料更改

  对工装模治工具等进行了部分或全新更改(包括工具附件)

  现有设备与工装进行过大规格修理

  加工流程、工艺、方法有所更改

  工装和设备搬迁到不同地方及生产环境变更的生产

  零部件的分包商或材料来源等更改

  停用12个月以上的工装与设备重新投入生产

  发生过重大品质事项,要求供应商采取过纠正预防措施后

  4、供应商职责

  所有供应商必须保证拥有订货合同中的制造能力(ppk/cpk),并提供证据证明其过程能力。

  供应商对内部任何的失效异常情况以及正裕公司提出的纠正改善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纠正预防措施记录,并妥善完整的保存相关的记录与数据。对正裕公司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回复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并有明确的这些措施的实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所有供应商在制造过程中必须有有效的控制方法与程序,以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并持续提升

  供应商必须有针对任何异常失效情况的完善的纠正预防措施体系,以确保持续向正裕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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