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保证书
尊敬的 运政管理所:
本人 ,系 人,因家庭贫困,从 年起一直在 打工,经过多年打拼,终于于 年 月购置了一辆面包车( ,车牌为 ),购车后一般帮当地老板拉点货物赚钱生计,近一个月没有拉到货物,别说养车,个人生活都陷入困境, 年 月 日,听在老乡说,这边拉客运能赚钱,由于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也不知道拉客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冒然于 年 月 日到 接学生到昆明市区内,于 月 日被贵所查处。现经过贵所执法人员的教导,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道非法运营的危害及不负责任,内心非常悔恨,特向贵所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
特此保证,望贵所给予谅解为谢!
保证人: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