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春秋》
分别记述十六国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北魏崔鸿撰。崔鸿东清河县(今山东平原西南)人,崔光从子,青年时即有志于修史。西晋亡后,晋室南渡,中原地区遂有匈奴族刘渊、羯族石勒、鲜卑族慕容廆、氐族苻坚等先后建立的割据政权,史称十六国,这些政权虽各有本国史书,而体例不同,详略互异,不相统一。于是根据旧有记载,加以增损褒贬,从宣武帝景明(500~503)初年着手撰写到正始三年(506),除成汉以外,完成了九十五卷。成书后共一百卷,另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
魏收撰《魏书》,唐修《晋书》,都依据了该书。但到北宋时,已经残缺不全,只剩二十余卷。司马光修《资治通鉴》虽曾引用,所见已非全书。现在传世的有三种不同的《十六国春秋》。一为明代屠介孙、项琳所编的百卷本,托名崔鸿,是以《晋书·载记》、《资治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涉及十六国史事者补缀而成;二为《汉魏丛书》中保存的十六卷本,十六国各为一录,是明人依据《晋书·载记》编排而成;三为清代汤球所辑的《十六国春秋辑补》,他以上述《十六国春秋》为底本,以各种类书中所引佚文补足,所辑大多注明出处,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