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建保证书
区人民政府:
本人 ,身份证号 。住在 区 镇(办事处) 村(居委会) 组。本人于 年建有(房屋基本情况) ,座落于 。 现本人承诺:
一、本人所建 ,面积为 平方米,属违法建设。
二、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时,本人自行无条件拆除该违法建设,实行零补偿。
三、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时本人若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由政府组织强拆,强拆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不转让不租赁所建的违法建设。
五、因不遵守上述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附:违法建设现状照片
承诺人: (签名、手印)
监督执行单位: 区 镇(办事处) 村(居委会)
(主任签名、盖村<居>委会公章)
监督执行单位: 区 镇(办事处)
(镇长<主任>签名、盖镇<办事处>公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