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保证书
财务人员承诺保证书
本承诺书由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承诺人”)出具给,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法定地址位于。 承诺人自二○ 年 月 日起担任公司财务人员,主要负责[ ]工作,承诺人秉持自愿原则向公司承诺并保证如下:
1.在职期间时刻遵守《员工总则》自觉接受公司股东会的监督,认真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以企业利益为重,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加强道德操守约束和行为规范,提升自身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忠实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确保财务管理有序、运行规范,保证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尽职尽责做好服务。
3.自觉遵守公司《商业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办法》对任职期间接触到公司的核心技术、设计方案、营销计划、客户资料、财务数据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私自搜集、获取、整理或以任何形式储存、打印、复印具备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信息并提供或泄露给公司内部与该岗职无关的其他人员,也不将这些信息用于自己或第三者的经营活动或其它事务中,更不得私自向外界转让、买卖、出售公司的商业技术信息。
4.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妥善保管承诺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具备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以各种电子设备存储的电子档,防止因承诺人保管不严而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
5.切实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将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或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正当利益,不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或干预、插手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
6.实习协议或人事合作发展协议书解除后,承诺人必须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将承诺人所掌握的公司上述信息的书面、电子档(以任何形式或媒介储存的)如实完整退还给公司。
7.离职两年内,承诺人所作上述承诺仍然有效,承诺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违背上述承诺,公司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财务人员各种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承诺人的经济、刑事责任。
8.如有违犯,承诺人声明并保证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调迁或解雇,承担一切法律连带责任,如数赔偿经济损失,并放弃上诉抗辩权。
特此立书保证!
承诺人:(签章)
法定住所:
附贴: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联系电话: 日 期:二○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