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明显

    近日,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向各市人民政府通报2018年5月份、6月份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因断面水质改善,合肥市分别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50万元和250万元,扭转了前几个月因断面超标而支付赔偿金的被动局面。

    近年来,合肥市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揽,按照“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实行“河长制”,加快治污和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依法强化环境监管,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

    今年1~7月,全市1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有14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年度考核要求。1~7月,十五里河COD、氨氮、总磷浓度较去年同期均大幅度下降,其中6、7月份国考监测所有指标均已达标,水质类别分别为Ⅲ类和Ⅳ类。派河国考断面平均水质由去年同期劣Ⅴ类好转为Ⅴ类,双桥河国考断面平均水质由去年同期Ⅴ类好转为Ⅲ类。杭埠河、白石天河、裕溪河、丰乐河、柘皋河等河流水质保持Ⅲ类。

    水环境治理是一场久久为功的硬仗,需要坚持不懈地下苦功夫。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合肥市将紧盯目标,迎难而上,以“愚公移山、治湖不止”精神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快环境质量改善,早日恢复巢湖流域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自然风貌。(李孝林 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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