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信息:联邦航空局对无人机提出新规则

最近小编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联邦航空局对无人机提出新规则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大家也都想要及时了解到联邦航空局对无人机提出新规则相关信息,那么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下具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消息吧。

运输部门正在提出一项新规定,同意 55磅以下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员在夜间和人群中飞行,这些条件目前需要飞行员从联邦航空治理局获得豁免。

该规则草案将在部分政府关闭结束后发布在联邦公报中并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为无人机运营商和创造商遵守提供了具体指导,尽管一些隐私鹰派正在哭泣。

交通局Elaine Chao周一在交通研究委员会宣布新规定的演讲中表示,“该部门对新交通技术的态度是基于绩效的,而不是高度规范性的。”“我们不是在挑选技术赢家和输家。我们的理念是鼓舞尽可能广泛地开辟安全的新运输技术,以便消费者和社区可以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各种选择。“

根据拟议的规则,只要他们已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并且无人机配备了防撞灯,而不是要求运营商获得过夜飞行的豁免。

当人们低于一种目前被禁止的做法而没有放弃或免除时,也同意 经营者驾驶无人驾驶飞机。该规则同意 高架飞行,具体取决于当地人员的风险。潜在风险分为三类:

第1类:0.55磅以下的小型无人机不会对地面人员造成太大威胁,联邦航空局说,因此该规则不提出任何额外的限制。

第2类:对于超过0.55磅的无人机,必须满足某些标准,包括确保涉及人员的碰撞不会导致严峻损害。建议的规则概述了具体的指导原则,因此创造商可以根据这些规范进行构建,例如没有暴露的旋转叶片。

第3类:第三层也排除暴露的叶片,但在发生涉及人员的碰撞时同意 更高的影响阈值。

“为了治理这种增加的风险,第3类业务将包括三项不适用于其他类别业务的运营限制,”规则指出。“首先,该提案将禁止对任何露天人员进行操作。其次,操作必须在封闭或限制访问的站点之内或之上,并且必须通知该站点内的任何人可以使小型无人驾驶飞机飞越它们。第三,对于不在封闭或限制进入场地之内或之上的作业,小型无人驾驶飞机可以通过但不会悬停在人身上。“

作为去年开始的10个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试点计划的一部分,运输部和联邦航空局向来在测试放宽这些限制措施。该试点项目与州和地方组织合作,在受控条件下测试特定用途的头顶和夜间飞行。

D-Mass的参议员爱德华马基警告说,同意 无人驾驶飞机不受限制地飞行的隐私影响。

“无人机有能力使用面部识别和自动车牌阅读器等技术收集敏感个人信息的宝库,但联邦航空局未能建立任何基线隐私保护,尽管它有义务将无人机整合到领空,”他说在一份声明中。“在无人机时代忽视人的隐私权是不可接受的。”

Markey再一次呼吁通过他在过去三届大会上提出的无人驾驶飞机隐私和透明度法案,但无济于事。

在过去关于无人机操作的规则和当前的规则草案中,FAA官员都注意到隐私不在其管辖范围内,这确保了“航空运营的安全性和效率”。尽管如此,该草案还包括关于隐私问题的整个部分。

“尽管联邦航空局规定了[空域]内飞机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但联邦航空局从未扩大其行政范围,以规范使用与飞机的适航性或安全运行无关的摄像机和其他传感器,以保护个人隐私,“规则草案规定。

该文件指出环绕隐私问题的“正在进行的辩论”,但注意到FAA正在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确定,制定和实施适当的缓解策略以解决此类问题。”拟议规则还指出城市和市政拥有更好的权力和管辖权在当地规范这些问题。

在周一给交通研究委员会的讲话中,Chao承认环绕无人机的安全和隐私问题,特殊是最近发生的事件。去年12月,英国盖特威克机场被迫在三天内取消了数百次航班,因为几架可疑无人机在机场附近飞行。

提及此事件和类似事件,Chao宣布了另外两项提案:UAS安全和安全规则,该规则将审查重大安全和安全问题并征求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并向商业利益攸关方颁发三份合同,为无人驾驶飞机制定飞行计划,通信和其他安全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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