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复工复产

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宁省新型感染的防控指挥部令》《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全力为防控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复工复产

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充分认识到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坚持在确保安全生产有把握、防控有把握的前提下推动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防控形势下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班子成员带队多次到平安、弘霖等煤矿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帮助企业研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运行高效的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文件要求,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组建了专项检查组,深入证照、手续齐全的平安煤矿,帮助企业研究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自检自改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全面细致的工作,平安煤矿已于2 月15 日正式恢复生产。截至5 月末,已累计生产煤炭95300吨,实现产值4765 万元,上缴税金1364.43 万元。

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对全市煤矿实施分类监管、因企施策,采取重点检查、日常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煤矿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年初以来,共下矿检查55矿次,下达执法文书45份,查出隐患问题109条,责令停止维修作业1矿次。对查出的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对停产矿井巡查63矿次。

加大对开工生产煤矿的检查力度。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组建2个督查组,由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分组包保县区,细化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对开工生产煤矿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每次检查,监管人员均深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详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全数记录于监管执法文书,要求煤矿企业限时整改,责成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跟踪落实,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进行复查销号,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班子成员带领监管人员会同海州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深入平安煤矿,针对该矿各生产系统及井下采掘工程安排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风险点,共提出21 条管控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企业,督促企业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对停产煤矿的监督检查。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停产煤矿制定并落实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产煤矿的驻矿盯守制度,派专人实施24小时驻矿盯守。同时,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对停产煤矿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确保盯守到位,杜绝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发生,严防停产煤矿私自开工生产。

对关闭煤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2020 年1月份,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市2017年以来关闭的63家煤矿集中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关闭煤矿井口封闭完整,没有毒害气体扩散和井口下沉迹象,未发现偷挖偷采违法违规行为和死灰复燃现象。

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和转型发展为重点,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深入未复工复产煤矿帮助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谋划好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用工来源、生产计划以及防控措施等工作,推动企业早日复工复产。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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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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