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税与海关委员会(CBIC)周五拒绝了有关该中心正准备向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CXO支付的薪金征收商品和服务税(GST)的报道。CBIC澄清说,薪水不受商品及服务税(GST)的影响,也没有对付给CEO或雇员的薪金提出任何要求。
《经济时报》周四的一份报告称,税务部门希望对首席执行官的薪金征收18%的消费税。
根据CBIC的声明,有报道称,税务机关想对付给雇员的薪金征收GST,这实际上是不正确的,并且歪曲了税务机关的说法。
CBI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商品及服务税的法律立场明确指出,根据《 2017年商品及服务税法》第7条第(2)款附表三,雇员向雇主提供的薪金服务将不被视为商品供应或供应服务。
它说:“因此,这样的薪水不需缴纳商品及服务税。任何公司都未发出任何要求收取商品及服务税的通知。”
消费税由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供应商收取的价格或费用,确实包括所有成本,包括原材料,资本货物,投入服务和员工成本。
它说:“但这并不意味着雇主支付给雇员的薪水是根据商品及服务税征收的。”此外,还必须明确指出,根据第25条的规定,位于不同州的组织办公室被视为不同的人。 CGST法。
因此,根据商品及服务税,应课税的是总公司向其分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反之亦然。
CBIC补充说:“接受此类供应的任何税款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免额,这对接收方是可用的。这对组织来说不是任何额外费用。而且,根据GST法律,这是一种全球惯例,” CBIC补充说。
ET报告说,纳税人希望公司将总成本按比例从总部分配到分支机构,并将其作为一种供应来对待,因为必须将其增加到成本中的10%,并可以从总额中征收18%。报告称,税务部门已经对顶级公司和提出了交叉收费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