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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南宋与金国签订了古代上著名的“绍兴和议”。按照和议条约规定,南宋向金国称臣,两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南宋割让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金国归还宋徽宗(宋高宗之父)棺椁和被幽禁在金国做人质的韦太后。
从“绍兴和议”的条约内容来看,南宋显然是血亏。那么是不是因为南宋实力不济,被迫签订城下之盟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绍兴和议”签订前,南宋在战场上已占据了主导权。反倒是金国屡战屡败,差点连开封都被岳飞给收复了。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南宋在军队方面更占优势,为何宋高宗赵构还要与金国做这么一笔超级赔本的买卖呢?理由重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条件不支持。早在北宋,昏庸至极的宋徽宗就因花石纲事件将南方地区的百姓折腾得死去活来,结果还爆发了著名的“方腊起义”。后来起义虽然被镇压,但南方的经济、民生均遭严重破坏。到了南宋建立时,江南地区基本已是民穷财尽。为了抵御金国入侵,南宋朝廷不得不刮地三尺筹措军费,百姓生活变得更加穷困潦倒。在爱国热情的感召下,南方地区的百姓们短时间内还可以忍受难以为继的生活,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的不满情绪在不断累积。所以从当时的经济状况来说,南宋无法支持长期战争带来的钱粮消耗。这是赵构铁了心要求和的第一个理由
第二,北人与南人矛盾激化。北宋时期灭亡后,大批生活在中原地区的北方人逃往江南,由于他们中为数不少都是权贵阶层,因此虽“虎落平阳”,但却仍可以利用权势和军事抢占南方人的资源,毕竟刀把子握在他们手上。南方人经济上受压迫,生活空间又遭挤占,因此在他们眼里,这些中原地区逃难过来的北方人没比金国女真人好多少。所以从朝廷到民间,北人与南人的矛盾都在不断激化。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立即停止战争,大力发展民生经济。这是赵构求和的第二个理由。
第三,赵构不信任军队统帅。南宋立国之初为了应对金军南下入侵的危机,朝廷不得不将一些地方上的财权和军权下放给前线战区的将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岳飞、韩世忠、刘光世等统帅所掌握的自主权与唐朝后期那些藩镇节度使没多少分别。任何一个皇帝面对这种局面,都不可能会毫无顾虑。更让赵构寝食难安的是,他在位的前十年就发生了两次兵变。首次“苗刘兵变”差点让他从皇帝宝座上被赶下来;第二次“淮西军变”则导致南宋五大主力之一的左护军集体投敌。因此,赵构内心对岳飞、韩世忠等军队统帅充满了不信任。如果战事延续,军权就必然要掌握在这几个能挑起大梁的统帅手中。只有宋金两国和平共处,赵构才能收回军权,让自己的皇帝宝座更加安稳。这是赵构求和的第三个理由。
因此,尽管南宋在战场上逐渐占据了主动权,但对宋高宗赵构来说,谈是为了求和,战也是为了求和。只要能保住江南的半壁江山,一切其他条件都可以妥协,哪怕是屈辱称臣,哪怕是割地赔款,哪怕是杀掉岳飞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