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考虑更新言论自由宪章

大学学术委员会将于下月初审议一份概述大学如何回应联邦政府对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提供者言论自由的独立审查的报告。

该报告概述了大学如何通过修改现行的《学术自由宪章》来采纳前首席大法官,罗伯特·法兰克勋爵(John H. Robert French)保护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示范守则。

French先生说,他在悉尼大学进行标准守则的工作是“仔细,周到和彻底的”,并指出“其回应代表了一种有用的模式,可以为其他大学提供帮助,其结果完全符合我希望《守则》的要求。将为这一困难领域的改革提供非规范性的依据。”

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为员工,学生和访客提供言论自由的保证,但保持警惕非常重要。

迈克尔·斯宾塞博士(Michael Spence),副校长兼校长

悉尼大学副校长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博士说,大学的基本职责之一是成为一个可以自由讨论思想的地方,包括那些有争议或不受欢迎的思想。

“我们为员工,学生和访客提供言论自由的保证是我们在悉尼大学一直非常重视的事情,但保持警惕非常重要。French先生的审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以评估我们促进和保护这些自由的方式,我感谢所涉小组的有条理和明智的报告。” Spence博士说。

该报告的建议包括:

明确表明大学不会限制或禁止所有员工以个人身份对任何问题进行公众评论

重申表达观点的自由和反对该观点的自由,并指出尊重的论点和分歧是大学提升知识的核心使命的基本要素

将French先生对学术自由的定义扩展到涵盖从事学术活动的专业工作人员,并阐明专业工作人员也可以自由表达对大学的合法见解

声明应允许在大学土地上或与大学活动有关的自由抗议,但不得以阻止他人言论自由或对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危险或危险的方式进行

鼓励独立的附属住宅学院和学生代表团体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可能采用本守则中的原则,并且

包括在宪章中承认与大学校园和设施所在的土地相关的土著学习文化和传统。

报告还建议重命名当前的《宪章》,《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宪章》,并表示大学应对其非法定规则,行为守则和政策进行审查,以确保它们与新《宪章》的规定保持一致。 ,如果小组的建议得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并最终获得其参议院的批准。

学术委员会将于11月5日讨论该报告。

该报告是由悉尼大学的一组高级职员撰写的,其中包括大学的总法律顾问理查德·费舍尔(Richard Fisher)。Anne Twomey教授;丽莎·杰克逊·珀弗(Lisa Jackson Pulver)教授;托尼·玛斯特斯(Tony Master)副教授以及全国高等教育联盟(NTEU),学生代表委员会(SRC),悉尼大学研究生代表协会(SUPRA)的代表,附属居民学院的负责人和大学的人力资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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