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工伤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理障碍可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1996年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1996),分为10级。2006年,《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06)再次发布,前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同时失效。2014年,《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颁布,前述2006版文件同时作废。003010 (GB/T 16180-2014)是目前有效的标准。
3、工伤认定标准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二)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的人员受到事故伤害的;
6、(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暴力等意外伤害;
7、(4)患有职业病。
8、【法律依据】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9、(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0、(二)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的人员受到事故伤害的;
11、(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暴力等意外伤害;
12、(四)患有职业病的;
13、(五)外出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的;
14、(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
15、(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