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800多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6月14日,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巡视员朱洪彪在介绍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时表示,改革薪酬结构,注重长期激励,注重向低年资医务人员倾斜,要让广大医务人员靠知识、靠技术、靠劳动获得阳光、合理、体面、有尊严的报酬。
自公立医院彻底告别“以药补医”之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推进显得格外重要,其中,薪酬制度改革显得尤为关键。
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作为医改的最后一公里,公立医院改革直接影响到医改的成效,而医生又是整个医疗体系的核心资源,为此,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成了改革的重中之重。
2016年7月6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其中表示,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此后,人社部发〔2017〕10号《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将实行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这道天花板,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其中,要求每个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2017年年底,人社部发〔2017〕92号《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全国30个省份的68个城市全面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通过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同时,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效果明显,但是,对于一般的改革而言,试点一段时间后,要么改进、要么全面实施,而这一改革试点,一试就是多年,足以看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步履维艰。
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就此,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公立医院改革处处长甘戈曾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是典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要实现“腾笼换鸟”。要腾出来的空间马上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价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把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价格降下去,把手术、诊疗、护理等服务项目的价格提上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简单地说,就是要让医务人员靠技术靠服务吃饭,而不是靠开药、开检查单增加收入。
而就在6月14日卫健委的发布会上,朱洪彪同样表示,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提高诊察、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引导医务人员专注能力水平提高,专心学习成长进步,最终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绕不过去的坎,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不可能一戳而就,需要不断的探索,患贫富患不均是薪酬制度改革的难点,更需要顶层设计才能有利于薪酬制度改革的推行。